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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经反思 - '24年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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则 18: 21-28; 玛 5: 20-26

圣言反思
萧永伦神父撰写

四旬期第一周之星期五
第一读经、厄则克耳18:21-28

厄则克耳宣告,如果作恶的人真心诚意地悔改,他必得赦免。 “他所行的一切邪恶必被遗忘;他必因所行的正义而得生存。”天主愿意祂的子民生存而非丧亡。相反,如果一个良善的人转向罪恶的生活,他必死于罪恶中。

厄则克耳强调,罪恶是属于个人的。而天主的审判的是以个人目前的行为来看待,而不是以他过去的表现。他的观点是,“若是义人离弃正义而行恶,因而丧亡,是因为他所行的恶而丧亡。若恶人远离他所行的恶事,而遵行法律和正义,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。”

先知以这样的方式来教导,显示天主是赏善罚恶的那一位。事实上,那是我们所作选择的后果。我们能选择与天主同在,效果即是获得生命;或者选择疏远祂,而自然效应的后果就是丧亡。这些话告诫我们,即使自己过去很良善也不要自满,如果过去行恶也不要灰心。总有一个“现在”让我们有机会为自己的未来做出改变。

我们应当认清自己的过去,因为过去将给“现今”带来影响。然而,我们目前的选择可以改变现在和未来。让我们选择配合天主的恩典,放下过去的包袱,谦卑地与主同行,展望更美好的未来。

实践:
你曾被自己的过去影响吗?你如何能放下过去,让天主带领现在的你进入你的未来?

金句:
“我岂能喜欢恶人的丧亡?──吾主上主的断语──我岂不更喜欢他离开旧道而得生存?(则18:23)

福音、玛窦5:20-26

耶稣嘱咐门徒,他们应努力超越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。后者以能够遵守每个法律条文而感到自豪。但祂的门徒不该停步于此,他们更应该培养自己内在的素质,注意外在行为之目的和动机,这样待人处事时才能实现天国的喜讯。

耶稣紧接着以六个例子来阐明祂的教导。首先,耶稣要求人们审查导致自己杀害或侮辱别人的内在原因或态度。可能有人会说:“我没有杀人或做过任何害人的罪行,我没做错。”但是这人可能厌恨对方,希望他死。耶稣解释说,这人的怨恨是导致他会杀害或辱骂对方的根由。如果内在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,那么两个人之间的仇恨将无法化解。

耶稣劝告人们不要心怀愤懑并浪费精力在思考如何报复,而是要培养缔造和平的心态。以下描述提供了一个和解的美好故事:一个小镇的地方司法官,专门负责裁决小宗的索赔案子。这位法官听完双方的辩词之后,通常会对争论者说:“你们俩都很好地阐明了各自的证词。我现在要进入内厅休息,当我出来时,我将做出裁决。到时你们会发现其中一位将获胜,而另一位将会败诉。但如果你们俩能在我出来之前,坐下来谈谈怎么和解,或许最终两个人都是赢家,甚至有可能成为朋友。”争论者之后经常会告诉法官,他们之间已经达成解决分歧的协议,不劳法官作出判决,並申请收回有关的诉讼。

相互沟通,体谅与和解的作法可以取代愤怒和报复的行为。

实践:
当你生气时,你是否经常指责别人招惹了你,还是你会省察内在的自我?你如何处理你的愤怒情绪?

金句:
“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,就要受裁判。”(玛5:22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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